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罪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所规定,具体体现在第271条。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主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所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根据司法解释,即使非正式员工,但因受单位委托管理或经手单位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单位财产权益,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为了个人利益,如贪污、受贿等。
三、客观方面
1. 利用职务之便: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自己在单位中的职务便利条件。这不仅限于直接管理或经手财物的职务,还包括任何能对单位财物产生影响的职务。 2. 非法占有:行为人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里强调的是“非法”,即没有合法理由或授权的情况下占有财物。
3. 数额较大:职务侵占罪要求非法占有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数额认定标准,但通常数额较大的起点约为6万元人民币。
四、客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秩序。
五、因果关系
行为人的职务侵占行为与单位财产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职务侵占行为,单位不会遭受财产损失。
结论
职务侵占罪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犯罪类型,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客体以及因果关系等。对于单位而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法制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是预防职务侵占的重要措施。而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则需要准确把握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依法惩治此类犯罪行为,保护单位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