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为担保人。如果债权人接受的,并且担保人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故意,担保人也具有担保的资质的,可以互为担保。但是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一般不能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